周報 ︳遲來的大會
宏福苑居民聯署要求舉行的業主大會,拖延多個月後,管理人合安終於安排於7月19日舉行。可惜的是,居民回覆政府是否出售的第一個期限6月30日已過,已經錯過了最佳的討論時機。
按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,聯署業主要求討論的事項,就必須列入,不過7月19日的大會,有三項議程被消失。合安的解釋是涉及業主的個人財產權益,不屬於管理人的職責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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